拍賣也稱競買,“資本主義制度一種買賣方式”,這是79年版本辭海中的解釋,相隔十年以后出了第二版,上面是這樣說的:“拍賣也稱競買,商業(yè)中的一種買賣方式,賣方把商品買給出價最高的人”,應該說這是一大進步,是改革開發(fā)的結果。拍賣品是不是都是處理商品,現(xiàn)在外面很多拆房子,換季拍賣等,實質(zhì)上是一種大甩賣、賤賣,我們所說的拍賣是一種高檔次的行為,不是削價處理,價格是不固定的,必須要有二個以上的買主,要有競爭,價高者得,沒有這三個條件的不能稱為拍賣。 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:
1.仔細看樣,定好心理價位。
看樣是競買活動順利進行的的第一個步驟,顧客在觀看拍賣樣品過程中,應對物品的真?zhèn)?、成色、?guī)格等細細觀察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與拍品目錄不符或有未注明的瑕疵,可即時向拍賣行提出詢問,然后決定是否參與競買。拍品上標有參考價,顧客如果不懂行,可到相關商店或市場去了解一下同類檔次的價格,將幾個價格相比較后,確定自己競買的最高出價、即“心理價格”。心理價格是根據(jù)顧客對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、該物品的市場價格和增值潛力等幾方面組成的,這些因素和心理價格成正比關系。
2.熟悉拍賣規(guī)則。
拍賣有許多基本規(guī)則,不同的拍賣會又有一些特殊的規(guī)定,競買人參加拍賣會,應仔細閱讀拍賣的規(guī)則規(guī)定。競價時,應按照拍賣師宣布的競價方式出價;每次加價不得低于加價幅度,否則叫價無效;每件拍品成交后,買主應當場簽署《拍賣成交確認書》,并在限定的時間內(nèi)付清價款和取回拍品等待。
3.運用競價技巧。
拍賣場上,競買者應冷靜觀察場上的競價情況,穩(wěn)定自己的競價心態(tài),守住心理價格。競價時,一般可按加價幅度輪番出價,但價格接近心理價位時應謹慎,避免受拍賣場上競價氣氛的影響,盲目超出心理價位的界限。如果拍賣場上氣氛平淡,競買人可不急于出價,稍后,可出其不意地跳過加價幅度,一下子提高出價,擺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勢。幾輪出價后,常會嚇退一些經(jīng)驗不足的競買人,使競價獲得成功。還有一種比較省力的競價方式是,在競價低潮時,競買人直接報出心理價格數(shù),使他人一下子被出價氣勢所迷惑,在猶豫不決時成交。